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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慈善法制定等列入立法规划
时间:2009-01-0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崔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慈善事业法等法律案的修改、制定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出台,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共64件,其中本届任期内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49件,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15件。

 

  据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已由民政部起草完成并报送国务院,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对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及该法修订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全国人大内司委建议国务院适时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均已由民政部报送国务院,民政部也已草拟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人民调解法的制定,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已成立了人民调解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组织调研、论证和起草法律草案稿。

 

  在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开展的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活动中,慈善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各界也提出了不少完善慈善立法的建议。慈善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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