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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民政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0-03-12
 

包头市民政局

关于推荐200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民政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局党委拟在民政党建工作会议上表彰2009年度我局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及民政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党务工作,圆满完成自己分管的党务工作,工作务实创新,并取得显著成绩;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热心为民办实事、好事,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党性观念强,无私奉献,清正廉洁,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拥护和信任。

优秀共产党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党员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性观念强,道德高尚,无私奉献,廉洁奉公。

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民政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民政岗位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成效突出;团结同志,无私奉献,廉洁奉公。

二、评选范围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从各总支、支部产生,民政工作先进个人从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产生(包括长期临时工)。

三、评选要求

各部门在推荐时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推荐人选要体现先进性。在全市民政工作暨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的人选,原则上此次不再参评。

请各部门务必于2010312日下午500前将先进名单报市局机关党总支。

联 系 人:丁启燕

联系电话:514906513015062406

    : 5122601

电子信箱dingqiyan1014@163.com

附件:1、包头市民政局200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包头市民政局机关科室2009年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O0年三月十二日

 

包头市民政局2009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民政工作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局属事业单位

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员

民政工作

先进个人

市 生 产 办

1

2

2

市福彩中心

1

1

5

市 军 供 站

1

1

3

市 殡 管 处

1

2

8

市 殡 仪 馆

1

3

11

市 福 利 院

1

2

17

市 干 休 所

2

2

3

市 救 助 站

1

2

5

    

1

1

2

市 捐 助 站

1

1

2

局机关第一支部

1

3

 

局机关第二支部

1

3

 

局机关第三支部

1

3

 

局机关第四支部

1

3

 

     

15

29

58

 

 

 

 

 

 

 

 

包头市民政局机关各科室2009

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科室

民政工作先进个人

办公室

4

计财科

1

政工科

1

纪检监察室

1

区划地名科

1

双拥办

1

优抚科

1

基政科

1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1

低保科

1

救灾救济科

1

民间组织管理局

1

安置办

1

老龄办

1

侨务办公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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