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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民发[2010]16号
包头市民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暨包头市民政局成立60周年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旗县区民政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讴歌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取得的丰功伟绩及包头市民政局成立60周年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取得的显著成绩,树立民政干部“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内容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暨包头市民政局成立60周年为主题,紧密结合部门实际,抒发民政干部对党的热爱之情,讴歌民政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取得的成就,弘扬民政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精神,褒扬民政干部的先进事迹。
二、参赛人员
各旗县区民政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局属事业单位选派1-2名选手参赛。局机关各支部选派1名选手参赛。
三、参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初定于6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价标准
演讲比赛采用10分制评分办法。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创新特色、综合印象五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成绩当场公布,每位选手的演讲成绩将在第二位选手演讲后公布。
(一)、演讲内容:4分。要求主题鲜明,格调向上,结构严谨、联系实际,富有真情实感。
(二)、语言表达:3分。要求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感情真挚,讲究演讲技巧。
(三)、形象风度:1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动作恰当,体现良好精神风貌。
(四)、创新特色:1分。构思新颖、有创意、有特色。
(五)、综合印象:1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五、参赛奖励
此次比赛设个人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参赛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演讲比赛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单位内部层层选拔,确保比赛活动质量。各部门、各单位要在6月15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市民政局。
(二)、参赛演讲稿要为原创作品。参赛时,选手要脱稿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比赛结束后,优秀演讲稿将在民政局网站及《党员学习参考》上刊登。
(三)、参赛选手须在赛前30分钟入场,演讲顺序由选手抽签决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 系 人:丁启燕
联系电话: 5149065 13015062406)
主题词: 民政 演讲比赛 通知
包包头市民政局机关党总支 2010年 5 月25 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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