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文件
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0-06-12
 

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四日

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党办发[2010]28号)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局党委决定在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开展“重学习、强服务、惠民生、促和谐”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1、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创先争优。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后续工作有机衔接起来。认真落实好自身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兑现对群众的承诺,要健全完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切实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行动。

2、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将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主题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各党总支、支部和党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政工作实践,贯彻落实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3、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创先争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认真分析研究,帮助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体民意,密切同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联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紧紧围绕包头市中心工作任务来安排和推进工作,认真落实民政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作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

4、在服务人民群众上创先争优。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以更高的标准、更优质的服务,更得力的措施,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服务,树立民政干部“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5、在加强基层组织上创先争优。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完善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全力推进“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双争活动的开展。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学习方案,建立党员学习教育长效机制,营造重视学习、坚持学习的氛围,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学习制度,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包头市委、市政府、民政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始终保持先进性,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机制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发挥作用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形象良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民政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维护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四是带头维护稳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主动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主题和载体

以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紧紧围绕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联系民政工作的职能作用,认真研究民政部门新形势面临的新课题,着眼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功能的发挥,明确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把科学发展理念贯穿于民政工作决策、部署、实施等全过程,打造我市民政工作“制度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优质”的新格局,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以开展重学习、强服务、惠民生、促和谐实践活动作为创先争优载体。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党员干部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这两大任务,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头”的要求,扎实开展以重学习、强服务、惠民生、促和谐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重学习就是要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知识素养和工作能力。强服务就是着眼于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日趋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便民利民、政务公开、文明单位创建升级、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活动,提高党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以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取信于民。惠民生就是要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各类民政对象的保障水平,适度扩大民政服务的覆盖范围,使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促和谐就是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五、推进方式

2010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搞好总结纪念活动,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2年“七一”前,各党总支、支部及时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局党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

在具体活动中,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局党委确定的创先争优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以下方式加以推进:

1、公开承诺。各党总支、党支部制定开展创先争优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领导点评。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要与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起来。

4、评选表彰。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六、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建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紧紧围绕落实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实施并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召开本部门开展创先争优工作会议。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设计有利于组织开展、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取得实效的活动载体,民间组织管理局也要确定一个符合社会组织工作领域特点的主题,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3、宣传引导,督促检查。各党总支、支部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更大成效。加大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局党委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局党委将各党总支、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考核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 

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党办发[2010]28号)要求,成立包头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张和平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丽萍   市民政局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赵国林   市民政局党委常委、政工科科长

  员:丁启燕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王 跃    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永   机关党支部书记

樊文泉   机关党支部书记

张国锋   机关党支部书记

     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王保宁   干休所党总支书记

            樊文熙   社会福利生产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贺 铠    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王淑华   军供站党支部书记

            冯建新   殡管处党支部书记

            马玉威    殡仪馆党支部书记

            张成荣    福利院党支部书记

刘德钢    救助站党支部书记

            王晓东    革命陵园党支部书记

            李小刚    捐助站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办公室主任由王丽萍兼任,副主任由赵国林、丁启燕兼任。

 

 

 

 

 

 

 

 

 

 

 

 

 

 

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我局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具体内容包括: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稳定、带头弘扬正气。

二、目标任务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具体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任务的落实:

(一)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创先争优

1、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解决与科学发展“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认真落实好自身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兑现对群众的承诺

2、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把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运用到今后经常性工作中去,巩固好、发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二)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

1、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研究民政部门新形势面临的新课题,着眼民政部门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功能职能作用的发挥,把科学发展理念贯穿于民政工作决策、部署、实施等全过程。

    2、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科学分析,加强论证,为民政局编制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建言献策。

(三)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创先争优

1、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基层党组织要结合部门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1-2篇实践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为局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党员也要结合岗位特点,加强调研,提出开展本职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认真分析研究,帮助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将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发展民政事业大局上来,统一到局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激发工作热情,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民政事业发展。

3、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群众关于民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在用心察民情、耐心释民惑、热心解民忧、全心为民生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建立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妥善解决好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重点加强对企业改制职工上访、复转军人上访等事项的排查化解,加大信访督办力度,促进社会稳定。

4、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和巩固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

(四)在服务人民群众上创先争优

1、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职能。紧紧围绕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能作用,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完成民政部门承担的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的好事实事项目,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三个群体的基本权益,提升民政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使包头民政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民政”。

2、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推行定期走访、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党员代理服务制等做法。强化党员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软环境,规范服务流程,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树立民政干部“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3、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示制等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握政务公开、在线交流、服务群众的功能,办好包头民政网站,加强对领导信箱、投诉信箱、低保查询公示等栏目的设置维护,加快社区服务网站的推广运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在加强基层组织上创先争优

1、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完善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2、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各总支、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学习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落实工作责任考核,加强考核督查。在包头民政网站上开辟党员学习栏目,方便党员自学。出《党员学习参考》六期,“七一”前夕,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纪念建党89周年暨包头市民政局成立60周年演讲比赛。举办一次个人学习交流会,通过学习笔记展评和学习心得体会的展评,评选出优秀学习个人10名和3个组织学习先进党支部。

3、抓好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树立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典型等形式,鼓励党员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年内举办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锻造一支战斗力强、先锋作用发挥好的民政党员队伍。

三、推进方式

各党总支、党支部以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开展“重学习、强服务、惠民生、促和谐”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推进各项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一)推进要求

机关党组织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这两大任务,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头”的要求。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便民利民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升级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二)推进方法

1、公开承诺。5月份,各党总支、党支部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领导点评。局党委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年内不少于1次。点评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年内不少于1次。

4、典型引路。树立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证

成立包头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创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基层党组织也要成立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为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组织保障。作为包头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抓好对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提出在全市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督查调研

采取召开座谈会、定期调度、平时监控、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三)考核评选

各党总支、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考核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打印】    【收藏】
版权所有、主办:包头市民政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29号包头市民政局
ICP备案编号:蒙ICP备08000001号 邮编:014025 传真:0472-512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