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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民党发[2010]9号
中共包头市民政局委员会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
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更好地推动党组织履行职责创先进,党员立足本职争优秀,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方式的要求,我局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的原则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突出先进性。按照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把公开承诺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实践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过程,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争有方向,创有目标。
(二)增强针对性。公开承诺要紧密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实际,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承诺事项,体现岗位特点。
(三)把握可行性。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实在,切实可行。
(四)注重实效性。坚持有诺必践,确保公开承诺取得成效让群众看得到变化,见得到实效。
二、公开承诺的内容要求
(一)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内容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本支部职能和党员干部岗位特点,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支部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从而推动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1、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民政局党委的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共同促进,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2、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班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上分工负责,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群众信任,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3、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对党务干部、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
4、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组织生活等方式,增强党员党性修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关心困难党员,建立党组织长效关怀机制,让党员充分感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5、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围绕主题,每年组织开展2-3次特点鲜明、形式多样、有利于党员参加的实践活动,如结对共建、基层扶贫、岗位练兵等活动;承诺2-3件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项目。如帮扶服务对象、帮扶民政困难群体等。
(二)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要求
党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提高自身素质、履职尽责,完成工作目标、争做先锋模范等方面作出承诺。
1、争做学习型党员。按时参加各总支、支部开展的学习活动,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做好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学习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掌握开展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正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3、带头服务群众。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践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对群众态度热情,文明服务,落实民生政策,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业务科室、部门党员每年承诺为群众办1-2件好事、实事。非业务科室、部门党员积极参加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实践活动。
4、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在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工作中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在工作中突破难点,打造亮点方面表现突出。
三、公开承诺的步骤
基层党组织和每位党员根据工作和党员个人情况,填写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及党员《公开承诺书》。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确定承诺内容及事项
基层党组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目标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确定承诺内容及事项,在确定承诺事项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可通过召开总支、支部和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酝酿协商等方式提出,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二)认真审核把关
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内容及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内容及事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研究确定。
(三)公开承诺内容及事项
承诺内容事项确定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并通过民政局门户网站、承诺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和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公开承诺的监督考核
局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组将加强对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内容及事项的提出、确定、评议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承诺事项台帐,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党员要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承诺落实效果不好、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局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组将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评议,并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具体要求
1、各总支、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于7月27日前报送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总支、支部要组织党员在总支、支部会议上宣读个人公开承诺书。
附件:1、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及填写说明
2、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登记表
3、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
4、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5、包头市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共产党员公开承诺表及填写说明
6、包头市民政局共产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登记表
7、包头市民政局共产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二0一0年七月十九日
(联 系 人:丁启燕 赵占兵
联系电话:5149065;5149103)
主题词:党建 创先争优 公开承诺 通知
抄报:包头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市直机关工委
包头市民政局政工科 2010年7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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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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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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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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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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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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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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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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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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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机关党支部填写支部组成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不需填此项。
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表填写说明
各党总支、支部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创建载体和创建目标(可选择多项),也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载体、目标务必具体、实在。电子填写承诺表内容,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后一份上交市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总支、支部留存。
一、 创建载体内容参考。
1、以开展重学习、强服务、惠民生、促和谐实践活动为载体;2、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
4、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
5、以争做岗位能手为载体
6、以创建优秀服务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窗口为载体
二、“创建目标“内容参考
党总支、支部争创“贴心民政党组织”、“优秀服务党组织”、“保障民权党组织”、“文明执法党组织”、“学习型先进党组织”、“文明机关建设党组织”等。
附件2:
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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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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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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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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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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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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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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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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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开
展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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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及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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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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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或总
支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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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支部每活动一次,手填一次,“效果及评价”栏由上一级党组织填写。每季度末上交市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3:
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点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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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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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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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领导姓名、
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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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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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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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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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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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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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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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点评主要内容包括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
2、此表手填
附件4:
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党组织名称: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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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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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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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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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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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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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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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
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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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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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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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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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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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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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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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评价等次相应栏目中打“√”。
附件5:
包头市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共产党员公开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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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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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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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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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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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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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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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签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包头市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共产党公开承诺表“争创目标”栏填写说明
每位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岗位和个人自身实际,确定争创目标,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争创目标内容参考:
1、业务岗位党员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服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执法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为民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业务标兵”;
2、非业务岗党员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敬业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业务标兵”。
附件6:
包头市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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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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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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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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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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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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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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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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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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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及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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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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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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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手填;2、“效果及评价”由支部填写。
附件7:
包头市民政局共产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所属党组织: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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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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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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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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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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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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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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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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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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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了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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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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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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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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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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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了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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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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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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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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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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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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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评价等次相应栏目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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